各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有关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园区:
为扩大杭州设计的品牌影响力,推动杭州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 “杭州市级特色工业设计园”申报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杭州市级特色工业设计园的认定标准
1.园区注册地和经营地位于杭州,包括萧山、余杭、临安、富阳、桐庐、建德、淳安。
2.园区要有明确的招商规划和产业定位。要符合全市城建规划总体要求,并逐步按照产业定位形成以工业设计为主题的园区特色。园内50%以上的入驻企业为从事工业设计或与工业设计有关的创意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经营活动。
3.园区需具备一定的建筑规模,一般应在1万平方米以上,入园或已签订入驻协议的企业(单位)在20家以上或出租建筑面积率超过50%以上。
4.园区消防、安全、卫生、环保等应符合相关规定。
5.园区管理制度健全,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园区管理机构负责园区的统筹协调、对外招商、物业管理和提供配套服务。
6.园区能提供适合创意企业发展的工作环境、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园区内水、电、通信、道路等公共设施完善,能根据客户需求和自身条件提供宽带网络、会务、展示等配套设施及服务功能。园区应设有为创意企业、设计人员提供交流、互动、集聚和各种创意作品展示的场所。
7.对产业定位明确、目前尚处于改建阶段的创意产业园区,其建设规划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予以提前认定并给予园区两年筹备期,筹备期内只发文认定并不进行授牌。
二、提供资料
根据认定标准,由相关园区管理主体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园区建设总体规划、进展情况及年内工作重点介绍;
2、园区经营管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关管理制度;
3、园区消防、安全、卫生、环保等有关证明;
4、入园企业(单位)名单。
三、杭州市级特色工业设计园的认定程序
1.由园区的管理主体向所在区、县(市)经贸部门提交工业设计园认定申报表。
2.由园区所在区、县(市)经贸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园区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审核批准后推荐上报市经委。
3.市经委、市工业设计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园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市经委、市工业设计协会共同授予其“杭州市级特色工业设计园”的牌匾。
4.改建的创意产业园区在筹备期结束后由市经委、市工业设计协会按照认定标准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正式授予牌匾。在筹备期内已达到要求的,可提前申请授牌。
5.所有经认定的杭州市级特色工业设计园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由市经委、市工业设计协会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继续予以支持,不合格者,撤销其资格,收回牌匾。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园区请将申报表及各种书面证明材料报送市经委或市工业设计协会。本次申报材料截止日期3月31日。联系人:方翔、张灵仙,电话:85252122 87041916。邮箱:
附:杭州市级特色工业设计园认定申报表
二O一O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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