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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推进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
浏览:5997 次  发表于:2012/6/27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

杭政函[2012]7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不断发挥工业设计在推进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中的支撑作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加快块状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1]81号)的精神,结合杭州实际,现就推进全市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工业设计在产业链中极具增值力,其发展水平是衡量工业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是实现由“杭州制造”向“杭州智造”和“杭州创造”转变的重要环节。推进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有利于工业设计产业的集聚发展和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的发展完善,全面提升块状经济发展水平;有利于集聚工业设计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智力和人才等高端创新要素,打造创业创新平台;有利于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加快工业设计创新成果产业化步伐。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齐心协力推进我市工业设计产业的发展。

  二、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艺术与科技相结合、创新创造与应用制造相结合、开发市场与满足需求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按照公司化运作、特色化定位、信息化服务、第三方评价、实绩导向激励的要求,加快建设一批特色工业设计基地,为工业企业提供设计创新服务,推动杭州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二)主要目标。力争用3年时间,着力建设对块状经济转型升级支撑和带动作用大的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在全市重点培育市级以上特色工业设计基地4家以上;培育省级特色工业设计基地1家以上;着力抓好设计创新能力强、设计创新成果多、影响力大的工业设计机构的培育工作,在全市培育重点工业设计机构10家以上;着力抓好工业设计人才队伍的建设,培育和引进一批工业设计专业人才;充分发挥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对块状经济的支撑和提升作用,全面提升产品和产业层次,基本满足块状经济中小企业的产品创新需求,工业设计产业实力显著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建设一批特色工业设计基地。重点扶持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建设试点,确保示范基地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在全市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利用现有公共服务平台、总部经济大楼或改造后的老厂房,吸引专业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人才集聚,每年建设市级特色工业设计基地1家以上,并按照省有关政策要求建设省级特色工业设计基地。支持基地实行公司化运作,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充分发挥产业对接、创业帮扶、企业孵化、平台营建、人才培育、国际交流等功能,为落户的工业设计企业提供专业化、特色化服务。

  (二)构筑特色工业设计基地服务平台体系。努力打造市场化运营的工业设计基地综合服务平台,省级、市级基地要根据自身能力及特点,逐步建立起工业设计数据标准查询平台、快速成型技术平台、工业设计投融资平台、国际交流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网络技术交易平台等平台体系,为基地内的设计企业和基地外的制造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集成服务;创新平台运营机制,采取服务外包、绩效考核等方式提高服务效率;提高工业设计信息化应用水平,建立工业设计基础数据库、资源信息库和共享交流平台,了解设计前沿、借鉴设计经验、发掘设计元素;运用电子商务模式,开展网上工业设计交易,扩大工业设计服务领域;加强各基地服务平台之间及现有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减少重复投资,提高使用效率,打造具有杭州特色和工业设计特点的服务体系。

  (三)培育壮大工业设计机构。要创造条件,培育和引进一批集成创新能力强、设计成果产业化绩效明显、有利于当地块状经济产业发展的工业设计机构;支持设计机构与制造企业组建以设计服务链为纽带的产业联盟,通过设计咨询、现场服务、市场调研、品牌推广等方式,建立契约式、订单式的长期合作关系;积极鼓励设计机构通过在海外建立分支机构、与国际知名工业设计机构合作、参加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大赛和奖项评比等途径,汲取先进的工业设计理念,提高工业设计创新能力,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和竞争力;加大工作力度,吸引科技人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到基地创办一批工业设计机构。引导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分离设计机构,成立独立运营的设计公司。应用广告策划设计、品牌形象设计、外观包装设计、展览展示设计等工业设计成果,加强对产品和企业品牌的宣传,培育一批新的品牌企业。

  (四)加强工业设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有利于工业设计人才成长、产学研相结合的设计人才培养体系,引导高等院校与工业设计企业、工业设计基地等共建设计人员实训基地,培育更多适应工业设计发展需求的复合型人才;鼓励、引导从事工业设计的专业技术人才参评相应的专业资格,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组织举办有影响力的工业设计大赛、优秀工业设计成果展等活动,发现和培训设计人才;借助国内外工业设计培训机构的优势,选送优秀工业设计人才进行培训;加大工业设计领域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力度,积极实施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吸引海内外工业设计人才和机构来我市从事设计业务。

  四、政策保障

  (一)支持特色工业设计基地投资建设运营公司。各区、县(市)和杭州经济开发区要将工业设计基地建设作为当地生产性服务业平台建设的重要内容,在现有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优先安排土地用于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为保持特色工业设计基地的长期运营发展,基地的用房一般不分割出售。对利用空余或闲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地)资源兴办工业设计基地,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且无需转让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经市有关部门确认并报市政府批准,符合国家规定、有利于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及产业升级的,其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权类型可暂时保持不变,暂不征收原产权单位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具体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利用工业厂房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09]17号)执行。对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的年度工业设计企业招商、提供设计服务项目总量要求的基地,由当地政府给予奖励。符合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的,优先认定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并推荐申请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经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享受科技企业孵化器相关优惠政策;对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特色工业设计基地,报地税部门批准,可酌情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对认定的特色工业设计基地组建工业设计成果中心,可由当地政府根据交易成果和产业化成效给予一定奖励。

  (二)支持工业设计机构来杭发展。对入驻基地的工业设计机构,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后,由当地政府给予一定的场租补助,对优秀的工业设计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以支持企业发展;对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内的企业或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经科技部门认定、登记并报主管地税机关备案后,免征营业税;支持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内工业设计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项目,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优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探索在工业设计基地建立中小设计企业融资担保机制,鼓励担保机构根据设计专利、企业服务订单等为设计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三)支持企业开展工业设计。加大对企业实施工业设计项目的支持力度,提高制造企业对高水准工业设计的采用率,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设计开发费用视同研究开发投入;鼓励企业实施工业设计项目,对属重点产业范畴的工业企业实施完成的工业设计项目,按市重点产业(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技术创新类项目的资助比例给予资助;加大对政府采购工业设计成果(产品、服务)的支持力度,并鼓励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

  (四)支持工业设计公司引进人才。积极引导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利用自有房屋资源,引进大师级工业设计人才;对引进或培养的突出人才,列入市有突出贡献人才专项用房申报序列。对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内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符合相关规定的,由区、县(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并提供相应的人才专项住房,协助解决户籍、子女入托或就学等问题;对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引进的外籍设计专家,各地可根据其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3年内给予一定补助;支持海外高层次工业设计人才来我市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创新创业,并积极推荐优秀人员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或杭州市“521”计划,对工业设计领域引进的高端外国专家和实施的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经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重点资助;开展“杭州市工业设计精英人物”评选工作,对获奖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市级工业设计精英人物,优先推荐其参加“浙江省设计大师”等评选;每年选送一批优秀工业设计人才赴国外著名院校和设计培训机构进行为期1年的学习、培训,对培训费用给予全额补助;支持工业设计领军人才带头组建创新团队,鼓励符合条件的积极申报重点创新团队,并给予相关扶持政策。

  (五)加强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提高设计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鼓励设计企业及相关企业申请知识产权,引导设计企业及相关企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和进行版权登记;建立设计合同登记制度,将设计合同纳入现有技术市场合同登记制度,鼓励企业、设计机构等对设计项目合同进行登记,促进设计市场交易规范化;重视工业设计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支持在工业设计基地设立保护知识产权协调机构,通过签署倡议书或发表联合声明等方式,抵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和设计师的合法权益;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依法判定为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企业,要通过媒体进行曝光,企业还要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同时3年内不得享受区、县(市)财政的各类扶持政策。

  (六)合力扶持特色工业设计基地。从2012年起,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委、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等有关单位连续3年从相关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持工业设计基地建设。对省级特色工业设计基地,由市本级和所在区、县(市)给予相应的配套支持;对市级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市本级每年给予50万元的资助,所在区、县(市)给予相应的配套支持。

  五、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统筹协调全市工业设计发展各项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负责落实工业设计基地选址、经营主体确定,建立相应的运行机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市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全市推进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工作的指导,落实支持政策。市经信委要做好牵头工作,市委人才办、市文创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等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推进工作。

  (二)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各区、县(市)和杭州经济开发区要积极开展市级工业设计基地建设试点工作。列入市级试点的特色工业设计基地所在地政府负责做好试点的具体工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报市经信委和市有关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市级有关单位对市级工业设计基地建设试点实行对口联系指导。列入省级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试点的,市经信委要参与具体指导。

  (三)启动实施绩效评价。建立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和重点工业设计机构的统计监测体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招标或公开征集的方法,选取有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评价机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每年对市级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和工业设计机构的绩效开展一次动态评估,作为调整市级试点和给予政策扶持的参考依据。

  (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的工业设计创新意识,提高对特色工业设计基地支撑块状经济转型升级重要性的认识。发挥市工业设计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开展相关行业调研、利益协调、诉求反映、争议解决等活动,加强行业自律,提供行业服务。加强与国内外工业设计领域的合作与交流,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重大工业设计活动。每年举办一次市工业设计成果展和十大精典案例、精英人物评选以及其他活动,进一步扩大我市工业设计企业和产品在国内外的影响力。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由市经信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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